跳到主要内容
天空的城
返回

能遇到一个李小允,就已经是上上签了

这本书的读者里流传一句话,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愣了很久:

你我都不是昭阳,青春里没有简薇,低谷期也遇不到乐瑶,后来也没有米彩……如果未来能遇到李小允,那便是上上签。

上上签。用的是求签的词。

也就是说,在读者自己的算法里:米彩、简薇、乐瑶这三个人根本不在概率里,只有李小允是”可能发生”的。而她发生的时候,你已经是抽到上上签了。

她做过的每件事,都是普通人做得到的

把这条线理一遍(第 71 到 95 章):

昭阳放下苏州的一切回到徐州,工作没着落,他妈托居委会的张阿姨牵线,让他去见一个姑娘。二十五岁,广告公司客户部主管,和父母住在一起。

第一次见面,他连饭钱都是跟她借的——他当桌借了一千块,说最多两个月还,最后就是用这一千块买的单。

后来他进了她所在的那家公司,两个人在徐州处了两个多月。双方家里吃了顿火锅,商定”过完这个年把婚先订了”,订婚戒指也买了。但订婚仪式始终没有办——书里板爹后来说得很清楚:「现在你和小允还没有订婚。」

然后是那件事:乐瑶早就开了家音乐酒吧,投资将近一百五十万,其中一百万是高利贷,撑不下去,她坐火车到徐州火车站,求他回去帮她经营。他决定回苏州。

他没有偷偷走。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她。

她问了三句话:那个朋友是男人还是女人;你们是什么关系;一个普通朋友值得你放弃大好的工作前途,甚至我们的感情吗。

第 93 章《诀别》,她把两个人一起买的订婚钻戒放在他面前,说我们分手吧,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。

没有摔东西,没有哭闹,没有去找他父母。她把该还的还清,把该收的收好,一件都没给自己留。

第 95 章那一次「借」

我最忘不掉的是最后一次见面。

两人第一次见面的那家咖啡店,她要走了,反过来跟他”借”一千块钱——当初是他跟她借的。

她说这个钱我不会还给你。

他问她要怎样的绚烂。她答:也不是每颗流星坠落时的绚烂,都会有人看见的。只要我自己晓得,曾经绚烂过便足够了。

一句必须说清楚的考证

网上流传一个更动人的版本:说她此后很多年一直留着这一千块,只要听说他过得不好,就托人送去,从没打算让他还清。

这一条在原著里找不到依据。 我们逐字核过,倾向于是读者或短视频的再创作(已收进常见误传)。

但我想说:这个”造谣”本身,就是最有意思的证据。

一个读者要在什么样的心情下,才会替她编出这样一段后续?——他想让她那笔账永远挂着,想让她永远还有一个理由跟这个人保持联系。

读者不是在加戏。是舍不得结账。

结局

她后来嫁给了王政。

第 653 章《回家之后》,昭阳回家,看见她坐在餐桌边吃饭,身边是她先生。她还是管昭阳的父母叫”叔叔和阿姨”,两家人照旧来往;她还笑话他跳舞像杰克逊的太空步。

这是这本书里少数几个真正”过去了”的人。

三幻神都活成了诗,只有她活成了一笔帐——一千块借出去一次,要回来一次,两清,然后各自过日子。

而我们大多数人这辈子能碰上的,就是这笔账。

(米彩那条线,我另写了一篇:米彩这种女人,现实里是没有的。)


分享这篇文章:

上一篇
彩妹的衣柜
下一篇
为什么这本书里的人几乎都在错过